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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稿!19条调整优化房地产相关政策!推行房票征收安置、购房补贴等!

2024-03-16 09:40:27    闽小房莆田     政策动态 莆田楼盘     

关于征求《关于调整优化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直各相关部门,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根据市领导要求,我局会同自然资源局联合牵头起草了《关于调整优化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单位意见。请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直各相关部门于2024年3月22日前将修改意见经单位盖章后通过政务内网反馈我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可在原稿上修改并用红色字体标注),无修改意见也应盖章反馈;请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于2024年3月月22日前将修改意见经单位盖章后通过邮箱ptsfdc@163.com反馈我局,以便汇总修改完善后上报市政府研究。涉及自然资源局的事项也可以直接反馈该局土地利用科进行修改完善。

联系人:陈志强(住建),联系电话:13850276099;

郭金辉(自然资源),电话:13905946826.

附件:关于调整优化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15日

市直部门征求意见名单:市委人才办、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民政局、人行莆田市分行、金融监管总局莆田分局、公积金中心

附件

关于调整优化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按照因城施策原则,现就调整优化我市房地产相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调整项目出让条件

1.本通知施行之日起新出让的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取消土地最高限价,按价高者得原则竞价,不再编制出让地块稳控预案;不再设定商品住房和车位销售价位限制,立体生态住宅项目中的全装修价位不受限制,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根据市场供需关系等情况自行确定销售价格,明码标价,一房一价,不得虚构原价。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2.降低土地出让参与条件。放宽准入限制,允许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不限定竞买人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需要明确股东股权比例。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3.适当降低土地拍卖佣金。为进一步回应企业关切,土地拍卖佣金收取比例由原向买受人单方按成交价的2%降低至按1%收取。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4.根据闽政办〔2016〕167号文及有关答复意见,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出让须以权属界线封闭的宗地为单位提供规划条件,宗地内存在的区间道路(含规划道路)只要在封闭的权属界线范围内,可视为一宗地。宗地内被区间道路(含规划道路)分割的各地块,应按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明确各地块的规划指标后,按一宗地组织出让。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5.探索试点实施用地出让带“三张图”(总平面图、建筑形态图、三维鸟瞰图)。土地出让前完成地块周边道路等基础配套建设,可明确中小学教育划片情况。“三张图”经宗地所在区政府(管委会)提出、市自然资源局初审优化后作为土地出让方案的附件,一并报市政府批准,提升城市品质。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二、支持鼓励购房消费

1.因地实施购房补贴。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可根据本辖区商品房库存情况,在特定购房时间段内,按购房产权面积给予一定金额的政府财政补贴,或对首套房予以补贴契税、印花税,鼓励和支持市民购房。对认定五类以上的高层次人才,可予以另行购房补贴。

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2.优化征收安置模式。推行房票征收安置,已建安置房库存较多的县区,应减少或停止再上安置房建设项目,对新征收或已征收未安置的被征收户,可通过发放房票方式鼓励其进入市场购买商品房解决住房问题。鼓励货币征收安置,或由当地政府回购开发商库存房源用于安置。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3.加大公积金支持力度。我市职工夫妻双方均有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60万元调整到70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45万元调整到50万元。生育、抚养二孩及以上的,最高贷款额度在现行我市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上浮10万元(即双缴存职工80万,单缴存职工60万)。在原有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服务的基础上,对第四类人才中非新引进人才的,最高贷款额度在现行我市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上浮30万元(即双缴存职工100万,单缴存职工80万)。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中的“申请贷款时前12个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调整为“申请贷款时前6个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责任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4.自行选择房贷政策。各区政府(管委会)可根据本地实际,自行决定本辖区适用认贷不认房或认房不认贷政策。

责任单位:人行莆田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莆田分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三、提升商品住宅品质

1.适当放宽住宅层数限制。在莆田市中心城区居住用地基准地价图四级地(含)以外,房地产项目中住宅建筑规划层数可大于等于4层(不含底层架空),多层住宅需设计为双联拼及以上的联排式住宅;对远郊等不具备公共交通条件地块,但景观、区位等条件较好的区域,可进一步放宽容积率和联排式户型限制。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2.优化计容规则。住宅区内独立设置的公用配电房及设置在住宅建筑首层及以上的公用配电房(指需移交供电部门的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供配电设施,包括环网室、配电室等)不计入容积率;鼓励小区住宅建筑间建设地面风雨连廊,不计容积率、不计建筑密度、不计产权。住宅建筑外挑阳台面积总和按不超过套内建筑面积20%控制;住宅底层架空层高3.0—5.1米,架空层设置为公共开放空间并对外开放使用,不计入容积率。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3.单列安置房(含安商房)机动车停车配建标准。安置房(含安商房)停车位原则上按以下标准配建:90—150平方米(含150平方米)户型每户配建标准不低于0.8个车位,45—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户型每户配建标准不低于0.5个车位,45平方米以下(含45平方米)户型每户配建标准不低于0.3个车位。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4.跃层式住宅挑空要求。跃层式住宅仅客厅可挑空,客厅上空楼板开洞面积最高按入户所在层的套型建筑面积扣除公摊面积、套内入户花园及阳台后建筑面积的30%控制,且挑空空间不超过两层,超出部分计算计容建筑面积,挑空空间高度超过两层的,按挑空面积的两倍计算计容建筑面积。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5.优化规划审批内容。放宽空调位、设备平台、凸窗设计审批要求。商住综合楼、商业综合体、居民住宅配套商业店铺的排油烟管道(井)、排油烟设备的专用机房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6.放宽商业办公管控。商业、商务项目建筑可不采用公共走廊方式布局;允许每幢办公建筑设置少量小面积办公用房,可设置一个独立卫生间;大部分办公用房单层分隔单元建筑面积应≥200㎡,若单层分隔单元建筑面积≥300㎡,可设置一个独立卫生间。底层商务办公不受此条款限制。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7.鼓励开发地下空间。在满足消防安全和规划设计条件要求的前提下,允许新出让住宅项目(含已出让未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利用地下空间(指地下一层)额外增加建设家政便民、文化休闲、体育健身等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用于完善15分钟社区生活圈配套,提升居住区品质;由此增加的地下建筑面积,不计算容积率,不收取土地价款,建成后归全体业主所有。地下空间作为停车场、社会服务设施不分摊地价。项目经营使用由开发单位与业主自行协商。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四、支持项目开发建设

1.及时偿还企业欠款。各级政府应通过申请专项债或基金等方式,及时偿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建安置房回购款,确保项目工程正常施工,提高企业继续投资信心。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2.支持“一证多验”。申请竣工限时联合验收时,对于同一《建筑施工许可证》(或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的建设内容,应遵循“一次申请、一次验收”的原则,项目部分建筑已竣工且满足使用功能,确需分期竣工验收的,可按照建筑单体对一个《建筑施工许可证》(或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分批次进行竣工联合验收,实现“一证多验”。建设项目同期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应按照建设时序同步建设完成,且不得单独作为最后一期竣工联合验收。出让回购安置型商品房可参照划拨安置房分期竣工验收;同一宗地块涉及多个子地块的出让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可在满足出让方案、出让合同约定及子地块独立规划指标的前提下,对子地块进行分期竣工验收。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3.优化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审批。优化命名/更名重名认定规则,原则上专名全称不存在重复、同音、谐音均可进行申报。莆民〔2023〕58号文印发之后新取得土地的工程建设项目,其中,土地为出让类型的,可以使用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下达规划条件函代替规划总平图进行申报;土地为划拨类型的,可以使用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代替规划总平图进行申报。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民政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五、解释权及施行时间

本通知由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本通知适用于新出让项目及已出让尚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期间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从其规定。仙游县可参照执行。

 莆田市稳定房地产市场

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年3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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