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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莆田市人民政府批准,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委托福建德佳拍卖有限公司于 2019年8月21日上午10:00时整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拍卖大厅公开拍卖以 下标的:
PS拍-2019-28号地块(吴厝片区出让地块二)位于秀屿区笏石镇(具体位置范围见用地红线图),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95069.56平方米(其中含道路、绿化用地 11871.68 平方米)。1、该地块公共服务设施要求如下: (一)地块二-A 应无偿配建居家养老服务点一处(建筑面积≥100m2,且按每百户不小于 20m2,不足百户按百户计的标准配置)、生活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70m)、社区终端共同配送站(可与物业合设,或设置自提柜)、物业管理用房配建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二)地块二-B 应无偿配建12班幼儿园一所 (用地面积不小于504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4500平方米,应布置在地块西南部,沿规划支路布置)、居家养老服务点一处(建筑面积≥100m2,且按每百户不小于 20m2,不足百户按百户计的标准配置)、生活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70m)、社区终端共同配送站(可与物业合设,或设置自提柜)、物业管理用房配建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三)地块二-C 应无偿配建社区配套设施:社区服务站(建筑面积≥1375m2)、居家养老服务站(建筑面积≥700m2)、社区卫生服务站 (建筑面积≥150m2 )、健身活动室(建筑面积≥750m2)、 “三合一”环卫设施(即公厕、环卫工人休息站及再生资源回收点,用地面积≥80m2,建筑面积≥50m2)、生活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70m)、社区终端共同配送站(可与物业合设,或设置自提柜)、物业管理用房配建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四)上述配套设施面积均为净面积不含公摊, 地块二-A、地块二-B、地块二-C 应各自满足配置要求, 不得统筹。2、该地块中配建的幼儿园的不动产产权归莆田市秀屿区教育局;配建的社区服务站及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不动产产权归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或秀屿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单位名下;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的不动产 产权归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人民政府;3、该地块配建的社区服务站及社区卫生服务站、养老服务设施、幼儿园及社区终端共同配送站与住宅首期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本项目地块内规划城市道路、绿化控制带及对应的地下空间不予确权登记,今后应腾退给秀屿区人民政府,并由秀屿区人民政府负责建设。
PS 拍-2019-28 号宗地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 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 (幼儿 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住宅用地 70 年、教育用地(幼儿园)50 年,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日期起算。
该宗地出让规划条件以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莆自然资审 [2019]9 号文件为准。该宗地主要规划技术指标如 下: (一)本项目总指标为:1、用地性质:城镇住宅、服务设 施及教育用地;2、建设用地面积:约83197.8m2(不含城市道路及绿化控制带面积,具体以实际测量为准);3、容积率>1.0 且≤2.41;4、建筑密度≤21%;5、绿地率≥31.5%。(二)其中 :地块二-A 规划指标:1、用 地面积:约31319.6m2 (具体以实际测量为准);2、用地性质:城镇住宅及服务设施用地;3、容积率>1.0 且≤2.5;4、建筑密度≤22%;5、绿地率≥30%;6、建筑高度≤80 米(其中住宅建筑层数应≥5 层);地块二-B 规划指标:1、用地面积:约 27540.6m2( 具体以实际测量为准);2、用地性质:城镇住宅、服务设施及教育用地;3、容积率>1.0 且≤2.5;4、 建筑密度≤22%;5、绿地率≥30%;6、建筑高度≤80 米 (其中住宅建筑层数应≥5 层);地块二-C规划指标:1、 用地面积:约 24337.6m2( 具体以实际测量为准);2、用地性质:城镇住宅及服务设施用地;3、容积率>1.0 且≤2.2; 4、建筑密度≤20%;5、绿地率≥35%;6、建筑高度≤54 米 (其中住宅建筑层数应≥5 层)。(三)地块二-A、地块二- B、地块二-C 规划技术指标不得统筹。
该宗地以净地公开拍卖方式有偿出让,土地出让金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场地平整费等。红线范围内 若有不可见的地下埋藏物需要迁移的, 由受让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
按照《莆田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等有 关规定,《吴厝片区出让地块二无偿配建幼儿园协议书》、《关于吴厝片区出让地块二配建社区服务站及社区 综合服务站无偿移交协议书》、《关于吴厝片区出让地块 二无偿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协议书》具体内容以莆秀政函 [2019]140 号、莆秀政函[2019]141 号、莆秀政函[2019]142 号为准,详见该宗地《拍卖须知》附件。土地竞得人在签 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与秀屿区人 民政府签订《吴厝片区出让地块二无偿配建幼儿园协议 书》、《关于吴厝片区出让地块二配建社区服务站及社区 综合服务站无偿移交协议书》、《关于吴厝片区出让地块 二无偿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协议书》。竞得人应按《国有建 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开、竣工建设,因企 业原因未按期开、竣工建设的,须应按莆政办[2018]86 号 文件及合同约定缴清相关违约金后方可办理竣工验收 备案。
该宗地设定的前置条件按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莆建便函[2019]129 号文件实施。
该宗地采取“限地价+控房价+公证摇号”方式出让, 即地价最高限制价格为 120600 万元,竞买人报价不超 过最高限制地价的,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 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后,竞买方式转为公证摇号。凡接受最高限制地价的竞买人均可继续参与竞买,采取公证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具体摇号方式见该宗地《拍卖须 知》中说明。 该地块土地出让金缴纳时间为第一期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19年10月4日前缴纳土地出让金价款50%,第二期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19年11月4日前再缴纳土地出让金价款50%。
该宗地商品住房 (毛坯) 的最高销售均价不超过 9000 元/平方米。
竞买人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 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省政府的闽政【2017】43 号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拍卖活动。竞买人必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 按竞买人必须签署本地块《参与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确认书》、《承诺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书》,否则本公司不予确认竞买资格,竞买人不得参加地块竞买。
参加本次竞买保证金:PS拍-2019-28号地块为人民币捌仟万元整(¥80000000元)。竞买保证金须在 2019年8月20日17:30时之前缴纳至拍卖人指定的以下银行账户,并注明交易项目名称。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属于房地产开发贷款、银行理财、募集、发行债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融资资金,涉及购地的全部资金均为本单位(人)合规自有资金。
如该地块竞得人虚假提供或隐瞒事实出具上述承诺书的,出让人将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 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合同》的,出让人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并收回土地,定金不予返还。如竞得人未按期缴纳土地 出让金或未按合同履约的,按违约处理;对属于竞得人 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在整改到位或按约定履行合同前,禁止竞得人在全省范围内参加土地交易活动。
1、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府分 理 处 , 开户单位 :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 账号 : 13441501040004271;2、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支行,开户单位: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账号:935006010010706888;3、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荔城支行,开户单位: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账号:35050163620709333999;4、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厢支行,开户单位: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账号:9040210010010000183096。
保证金以上述银行实际到帐时间为准(不受理所有境内外汇票、本票、支票等票据),具体以相应银行服务窗口出具的对账单为依据。
有意竞买者请于 2019年7月30日至2019年8月20日期间(正常上班时间)到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代理机构服务区购买拍卖会文件资料,购买时不必提供证明其身份的任何资料及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拍卖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壹佰元整(¥100 元),售后不退。
看样时间:2019年7月30日至2019年8月20 日, 有意竞买者可自行踏勘现场,需由拍卖人引导的,可与 福建德佳拍卖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联系。
详情以本次提供的拍卖会资料为准。
联系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华东大道 696 号
联系电话:0594-2578555 18030390508
福建德佳拍卖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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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看房电话:18059585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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